进口货物,出现质量问题,要求索赔,索赔款如何处理

我有一批进口货物,已报关、海关已完税。
现在发生质量问题,我向国外供应商提出索赔,国外已同意赔偿。
请问,如何操作?
1)我想将此笔索赔款当初缴纳的关税、增值税进行退税,如何办理?
2)我不想退税了,直接收汇,外管局如何核销?这样可以吗?凭什么资料?
1. 到海关那要求退税,基本是没可控作性的;
2. 跟国外签个赔偿协议,你再出个情况说明,直接针对此票货物收汇核销就可以了``
感谢楼上所有朋友的回答!
但是我这笔赔偿款金额比较大,而且是法检货物,已经完成通关和商检。
去外管局难道的确只要我和外方的赔偿协议就行了嘛?最多加份情况说明?
外管局不会问:商检怎么检验的?或者不会再让我提供商检证明吧?关于质量问题的。
因为金额较大,万一外管局通不过,我还是麻烦的,所以我想在对方付汇前了解清楚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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