进口许可证签发流程

  一、许可证的受理各企业申领进口许可证时,应向发证机关提供的一般材料:
  1、申请单位需填制加盖公章的进口许可证申请表 .
  2、第一次申请进口许可证的单位,还需提供企业批准成立文件的正本复印件、法人代码证书复印件 .
  3、无外贸经营权及经营范围的单位,还需提供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各企业除提供上述一般材料外,申请进口许可证时,对于不同商品、不同 贸易方式 ,还应提供各有关部门的证实文件 .
<一>一般贸易进口:应提供外经贸委(计划处)与市经委共同签发的《重要工业品进口计划证实》 .
<二>外商投资企业进口:一般商品提供外资委的批文;机电配额产品提供外资委或经贸部机电司的配额证实 .
<三>华侨、台港澳同胞捐赠:一般配额商品应提供外经贸委(计划处)与市经委共同签发的《重要工业品进口计划证实》 .
<四>其他 贸易方式 的进口:包括 补偿贸易 、边境 小额贸易 、利用国外政府贷款或国际 金融 组织贷款、无偿援助、经贸往来赠予、劳务承包调回、 加工贸易 、 租赁 贸易进口等等 . 其应提供的材料同一般贸易 .
  二、许可证的审核、签发
  1、审核许可证申请表填写是否 规范 ,内容与证实文件是否一致 .
  2、审核证实文件是否有效 .
  3、审核进口经营单位是否有该商品的进口经营权,经办人审核无误后,在初审栏内签发意见,交处领导核发 .
  三、许可证的打印、存档
  1、审核通过后,进行许可证的打印,打证人员应按许可证流水号做好证书的登记 .
  2、打印中出现的错证、废证,应及时登记并注明原因 .
  3、打印后校对、盖章 . 值班人员按 规定 将留存联、许可证申请表及证实文件一起登记存档 . 每月结束后,值班人员负责整理一个月的留存联,检查许可证流水号是否连续,有否存在断号的情况 . 碰到值班人员因故请假时,由指定的人员代其保管留存联 . 值班人员应同代保管员之间做好交接工作,值班人员请假期满后,代保管员须与值班人员做好移交工作 .
  四、办理进口许可证的工作时效在材料齐全的前提下,二个工作日内办结,非凡情况下,急证急办 .       
  五、进口许可证的更改、延期
  1、更改进口许可证应在有效期内进行 . 若更改进口商、收货人、商品名称、规格和数量等内容、须重新发证 .
  2、延期应在有效期内提出申请,最长延期半年,延期后不得再展期 .

  办事依据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货物许可证 制度 暂行 条例 》/《关于印发<进口许可证申领须知>的 通知 》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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