ATA单证册相关规定

  1. ATA单证 册不能代替许可证和配额 . 假如进口国/地区有这方面的要求,请事先做好预备 .
  2.在某些国家/地区, 指定 海关 接受 ATA单证 册,持证人应预先确认拟通关的 海关 是否有权办理ATA单证册业务 .
  3.每份单证册都是为了某一类特定的货物签发的 . 实施ATA单证册 制度 各成员国/地区接受的ATA单证册项下货物范围不同,一份单证册 只能进入接受该单证册项下货物的国家/地区 .
  4.假如ATA单证册被窃或丢失,持证人应立即同中国国际商会联系,办理单证册补签手续 .
  5.假如你在国外使用单证册时碰到问题,请参照实施ATA单证册 制度 各成员国/地区担保商会的名称和地址,与有关机构联系,以取得他 们的帮助 .
  6.为尽量减少向国外海关支付进口各税的风险,持证人在使用ATA单证册时如碰到问题,请尽早书面 通知 中国国际商会 .
  7.为方便国外报关,请根据通关次数为授权代表预备相应份数的授权委托书,海关可能将其随凭证一起保存 .

外贸工具

特别推荐